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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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恩施悦达物业管理中心部分资产江铃旧车(鄂Q-03805)
项目编号
GR2015HB1000138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恩施州悦达物业管理中心部分资产江铃旧车(鄂Q-03805))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恩施悦达物业管理中心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交通运输工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恩施州联智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5-03-03
资产评估值
1.05(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恩施州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24
挂牌价格
1.0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4-09
挂牌截止日期
2015-04-17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2、受让方需提供与挂牌参考价等额的银行存款证明,3、本次公开转让拒绝联合受让,4、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5、转让产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保证金2100元整。(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30时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7、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还需缴纳过户押金5000元整,自车辆移交日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的车辆为转让方处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现场勘察标的,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3、该车年审至2015年4月,保险至2015年4月26日。车辆停放在恩施州国资委院内。
一、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车型
江铃JX1021DSF
车牌号
鄂Q-03805
购置日期
2009-04-08
登记日期
2009-04-08
使用年限
6
颜色
绿
行驶公里数
93000
数量
1
评估值(万元)
1.05
附加信息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后,自车辆移交之日起,车辆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2、转让标的物在公开挂牌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可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个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2、受让方需提供与挂牌参考价等额的银行存款证明,3、本次公开转让拒绝联合受让,4、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5、转让产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保证金2100元整。(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30时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7、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还需缴纳过户押金5000元整,自车辆移交日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0.2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30前
交纳方式
支票 汇票 其他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恩施舞阳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576859357079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恩施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冉扬、姚正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8-8420625//8229882